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襄垣县开展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督导验收的通

    信息发布者:从现在做起
    2018-01-16 09:28:46   转载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19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7〕62号)明电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督导,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一、督导验收时间

    2017年5月25日至5月26日。

    二、项目验收安排

    5月25日:王村镇、西营镇、北底乡、王桥镇、古韩镇;

    5月26日:上马乡、虒亭镇、夏店镇。

    三、督导验收内容

    围绕搬迁对象、住房面积、举债情况、项目管理四个方面,全面了解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推进情况,掌握影响正常推进实施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对已竣工项目进行验收。

    四、督导验收方式

    1.现场检查工程进度,查看乡、村档案资料。

    2.认真查验各乡镇前期准备情况,深入了解影响工程进度缓慢的原因。

    3.督导组根据现场检查和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了解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政府限时办结。

    4.主体竣工的工程,县、乡、村三级联合验收、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5.督导结束,形成督导报告,报县政府汇总梳理。

    五、督导验收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落实汪洋副总理在部分省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近期有关易地搬迁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本乡镇易地搬迁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改革创新抓整改。

    2.督导工作由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扶贫办各抽一人参加督导。

    3.要严格落实督导职责,县发改局重点负责项目进度稽察;县国土局负责落实土地手续审批、组织指导旧村老宅拆除复垦;县财政局重点负责共管账户资金监管,搬迁资金拨付进度,后续产业发展资金办理;县扶贫开发中心负责综合协调。

    4.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襄垣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督导登记表

           2.襄垣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检查验收表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下一篇】: 改革成效显现 转型定力增强——山西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年间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